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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动力学与自动驾驶试验平台(后文简称试验平台)的使用、借用、维护、维修升级过程中须遵循以下使用规则:
1. 平台使用
1)本学院(系汽车工程学院)师生使用试验平台(包括部分设备)前,由使用人(须为指导教师)将使用目的、使用范围、使用时间等信息告知技术管理人并取得同意后,填写《设备使用记录》并由指导教师签字,报备设备管理人处,取得平台钥匙,方可使用。
2)本学院师生使用平台后,须在《设备使用记录》详细填写设备软/硬件是否调整、是否已维护充电等信息并由指导教师签字,报备设备管理人归还钥匙,方可正式归还。
3)本学院学生不得以个人身份使用试验平台。
4)本科生使用试验平台进行非驾驶类项目研究时须有一名教师或研究生在试验前后指导,进行自动驾驶等车辆行驶类试验研究时须有一名教师或研究生全程指导。
5)研究生使用试验平台进行项目研究时,由其指导教师负责指导。
6)进行自动驾驶等车辆行驶类试验研究时,须具有驾驶经验且熟悉本试验平台的人员配合试验。
7)平台(包括部分设备)借用过程中其使用范围在学院(求真楼2)外时,须报备本学院科研院长并由其签字同意。
8)无特殊情况,不建议仅使用部分设备(拆卸部件单独使用),特殊情况使用部分设备报备须本学院科研院长并由其签字同意。
9)使用过程中试验平台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均须及时报告技术管理人和设备管理人。
2. 其他学院平台借用
1)其他学院师生借用试验平台(包括部分设备借用)前,由借用人(须为指导教师)将使用目的、使用范围、使用时间等信息告知技术管理人并取得同意后,填写《设备使用记录》并由借用人(须为指导教师)签字,报备设备管理人处,取得平台钥匙,方可使用。
2)其他学院师生借用试验平台(包括部分设备借用)后,须在《设备使用记录》详细填写设备软/硬件是否调整、是否已维护充电等信息并由借用人(须为指导教师)签字,报备设备管理人归还钥匙,才算正式归还。
3)平台(包括部分设备)借用过程中其使用范围在学院(求真楼2)外时,须报备汽车工程学院科研院长并由其签字同意。
4)无特殊情况,不建议仅使用部分设备(拆卸部件单独使用),特殊情况使用部分设备报备须本学院科研院长并由其签字同意。
5)其他学院学生不得以个人身份使用试验平台。
6)使用过程中试验平台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均须及时报备技术管理人和设备管理人。
7)其他学院师生借用试验平台过程中,出现设备遗失、损坏等情况,由借用人负全部责任。
3. 平台维护
1)试验平台使用后及借用归还时,由使用人或借用人负责后续充电、清洁等工作,须保证试验平台不亏电、无明显污渍、相应线束整齐不散乱,插接处牢固。
2)试验平台的日常维护由设备管理人负责,保证电池的正常充放电等。
4. 平台维修及升级
1)试验平台(包括部分设备)须维修时,设备管理人报备平台技术管理人,由平台技术管理人制定维修方案。
2)试验平台(包括部分设备)须维修时,设备管理人报备平台技术管理人,并负责联系设备制造厂商进行升级。
5. 平台相关负责人
技术管理人:高琳琳,陈庆樟; 设备管理人:王巍; 汽车工程学院科研院长:许广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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