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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实训中心:
为检查前阶段教学效果、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引导学生进一步改善学习方式和学习态度,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2023-2024-1学期期中考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期中考试时间
原则上期中考试安排在8-11周,涉及前八周或者后八周开课的课程,由任课老师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时间。
二、考试课程范围
1、 考核方式为“考试”的专业必修课程(附件1);
2、 其他考核方式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考核要求执行。
三、考核方式
任课教师应结合前期教学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种考试方式,重在考查学生前期的学习效果,考查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考试形式可开卷或闭卷,考试方式可线上或线下,考试题型不限。也可以采用非标准化考试方式,如口试、课程论文、综述报告、读书报告、个人或小组课题研究报告(作品、小视频)、大作业考核等。
四、命题要求与档案要求
期中考试的命题由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进度、教学内容而定;期中试卷相关材料与平时过程化考核材料存档要求一样(附件2),包括但不限于:命题审批材料、考核方案(试卷样卷)、评分标准、成绩单、考核材料,可保存于在线考核平台或正方存储系统,如有纸质试卷考核的采用纸质或正方存储系统存档。
五、考核方案提交
请任课老师于10月18日前,将课程期中考核方案(填报附件1)反馈教务办。
六、成绩记载
期中考试考完五天内,由任课教师提交成绩(PDF含任课老师签字的电子稿)给学院教务办,并公布给学生知晓,期末考试后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须充分利用课程QQ群、微信群、线上教学平台公告栏等多种途径,提前告知教学班所有学生(包括跟班重修学生)课程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确保每位同学都知晓;
2、期中考试为过程化考核的一部分,原则上不允许申请缓考;
汽车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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